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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传递】2022年1月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-金沙1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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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/1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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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告》明确,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、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、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“首违不罚”制度。《公告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